2021年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公開招聘輔警公告

2021-10-12 09:16:00閱讀()防城港人才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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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防城港市公安交通管理和社會防控工作,努力營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及良好街面治安環(huán)境,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計劃招聘崗位類別和人數(shù)

(一)崗位類別:文職輔警和勤務輔警

(二)招聘人數(shù):14名

(三)工作崗位: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所屬各部門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如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工作責任心強;

3.應聘年齡一般為18至35周歲(即1986年10月12日至2003年10月12日期間出生),個別崗位限定30周歲以下(即1991年10月12日后出生);

4.勤務輔警須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職輔警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技術崗位需要具備專業(yè)資質和專門技能(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2),退伍軍人、公安院校、體校畢業(yè)生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5.身心健康;

6.自愿服從工作崗位分配;

7.公安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少年管教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曾經(jīng)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強制戒毒的;

4.曾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5.本人及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或者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秘密、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受到處罰、黨紀政紀處分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公安交通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則及主要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發(fā)布招聘公告、現(xiàn)場報名、網(wǎng)上報名、現(xiàn)場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面試(筆試)、體檢、政審考察、公示、聘用等環(huán)節(jié)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放棄或者缺席參加本次招聘的體能測試、面試(筆試)、體檢、政審考察等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的,均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員身份性質是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在人民警察的帶領下開展勤務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不辦理編制手續(xù),按照《防城港市公安局輔警管理辦法》和《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輔警管理辦法》管理。

(二)工資福利待遇

1.工資待遇約為3500元/月(含單位及個人社保“五險”),專業(yè)技術人員工資適當提高;

2.工作滿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等相關福利待遇。

五、報考程序

(一)崗位查詢

報考人員自2021年10月12日起,可通過防城港人才網(wǎng)(http://fcg.gxrc.com/)查閱招聘公告等相關信息。

(二)報名時間:

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22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報名咨詢電話:0770-2880601,聯(lián)系人:王警官

(三)報名方式:

1.網(wǎng)上報名:應聘人員將個人簡歷等相關資料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發(fā)送至郵箱fcg2880601@163.com

2.現(xiàn)場報名:應聘人員攜帶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至防城港市北部灣大道138號(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政工科401室)。

(四)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報名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退役士兵需攜帶《退出現(xiàn)役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張。填寫提交《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公開招聘輔警報名登記表》(附件1)。

2.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崗位職責、性質任務。報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并追究法律責任。

(五)資格審查

由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報名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核確認。

六、測試考試

(一)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時間

時間:待定(視天氣情況及工作安排而定)。

2. 體能測試地點:

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69號防城港市公安局足球場。

3.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

根據(jù)工作需要,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的項目及測試規(guī)則,參考《全國公安民警綜合體能練兵手冊》成績標準執(zhí)行,本次體能測試的項目和標準如下:

體能測試項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50米跑、握力、立定跳遠、坐位體前屈、男子俯臥撐/女子仰臥起坐。

報考“勤務輔警”崗位的,體能測試六項中有五項達標方為合格;報考“文職輔警”崗位的,體能測試六項中有四項達標的視為合格。

體能測試結果當天公布。

4.體能測試注意事項

所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必須結合本人身體狀況,憑個人意愿參加體能測試;如本人身體狀況欠佳、不能劇烈運動的,應當自動放棄考試。參加測試人員應著適合運動的衣服。體能測試合格的全部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

(二)面試(筆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待定,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面試者的言語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xié)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和舉止儀表等。擇優(yōu)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

七、體檢與政審考察

根據(jù)計劃招聘的職位數(shù),對體能、面試合格的人選,依據(jù)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擇優(yōu)確定體檢與政審考察人選。體檢、政審考察不合格的,可以從入圍人員中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體檢所需費用由應聘者個人承擔,具體體檢費用以醫(yī)療機構確定的金額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政審考察和聘用。

政審考察參照人民警察招錄的要求進行,重點審查是否具有本公告所述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的情形。政審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審批

(一)公示

根據(jù)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公告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或有異議經(jīng)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權限審批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公示有異議,經(jīng)核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問題難以核實的暫緩審批,待核實清楚后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如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從候錄庫中根據(jù)空缺職位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遞補。

(二)人員管理及使用

1.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間參加崗前培訓。在試用期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或單位規(guī)章制度等不服從管理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聘用人員在崗期間違法違紀、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終止合同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滿后,根據(jù)工作需要,依據(jù)有關法律結合個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和單位考核情況,辦理續(xù)聘手續(xù)。

3.實行動態(tài)化管理。招聘單位根據(jù)聘用人員的工作表現(xiàn)和崗位工作實際需要,可對聘用人員進行相應崗位調整,調整后工資待遇不以招聘簡章工資待遇為準,與實際崗位工資待遇掛鉤。不服從崗位調整的,視為自愿解除勞動合同。

4.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督察部門將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的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有違反招聘紀律或弄虛作假行為的,要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jié)輕重對有關人員依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保證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報考者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警務督察監(jiān)督電話:0770-2880613。

九、相關事項

(一)應聘人員務必保持手機通訊暢通,如通訊方式變更應及時告知工作人員,凡因個人原因,不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體能測試或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二)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身份證進行身份核實;

(三)考生需持個人健康綠碼,佩戴口罩參加考試,面試時需摘下口罩。

附:1、《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公開招聘輔警報名登記表》

2、《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2021年公開招聘輔警崗位表》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1:2021年宣傳科專業(yè)技術崗位要求.docx

附件2: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2021年公開招聘輔警崗位表.xlsx

附件3: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公開招聘輔警報名登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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