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金華磐安縣行政事業(yè)單位編外人員公開招用公告(第二次)

2022-08-18 22:42:35閱讀()磐安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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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磐安縣行政事業(yè)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暫行)》(磐人社〔2016〕6號)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用磐安縣行政事業(yè)單位編外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用計劃

2022年行政事業(yè)單位計劃公開招用編外人員143名。

具體招用職位、人數(shù)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磐安縣行政事業(yè)單位公開招用編外人員計劃表(附件1)和資格審查辦法(附件2),或登錄下列網(wǎng)址查詢:

浙江省通用招聘網(wǎng)報管理平臺(http://qssy.zjks.com)

磐安人才網(wǎng)(http://www.parcsc.com/)

磐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panan.gov.cn/)。

二、招用范圍

范圍和對象、條件參照《磐安縣編外人才儲備池管理試行辦法》(附件3)。其中,招用條件中要求磐安戶籍的,須參加過2020年以來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教師招聘、衛(wèi)技人員招聘且有筆試成績的可報考;招用條件中要求非磐安籍的,須參加過2020年以來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且有筆試成績的可報考。

三、招用程序及辦法

1.注冊及報名

本次招用報名全部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

報名時間:8月23日9時—8月29日9時。

網(wǎng)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網(wǎng)報平臺(http://qssy.zjks.com/)。

報考人員要誠信報考,按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選擇職位進行報名,僅注冊不選擇職位,視為無效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

2.資格審核及積分

資格審核時間:8月24日9時—8月30日9時。

由招用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對報考人員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審核,對審核未通過的人員說明理由。通過資格審核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nèi)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核。

積分材料提交時間:8月24日9時—9月1日9時。

通過資格審核的,向招用單位提供報考條件所需的材料及積分所需的材料,須提供積分表(附件3)、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和積分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或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面試安排

根據(jù)積分從高到低按招用名額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用計劃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2確定),最后一個名額如積分相同的,積分相同人員均進入面試。招用職位中出現(xiàn)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擬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由縣人事考試中心統(tǒng)一公示。公示時間:9月1日—9月7日。公示開始后,公示無異議者,參加面試。有異議經(jīng)查實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入圍面試人員在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招用單位領取面試通知書。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積分不帶入面試計算總成績。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4.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根據(jù)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體檢、考察人員。若總成績相同的,積分高的進入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執(zhí)行。體檢標準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6個月內(nèi)參加人事考試并由組織部、人力社保部門(含教育、衛(wèi)健)組織體檢合格的,可以免予體檢。

考察按中組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組織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發(fā)布)執(zhí)行??疾旖Y果僅作為本次是否招用的依據(jù)。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因出現(xiàn)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由招用單位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5.公示、招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招用單位將擬招用人員名單在磐安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示公告欄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jīng)查實不影響招用的,按招用有關程序辦理招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招用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招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招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招用。

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用單位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招用。被招用人員收到招用通知,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招用資格。

考察結論為不宜招用為編外人員、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提供報考職位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辦理招用手續(xù)前放棄招用資格的,均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體檢、考察、招用。

遞補須在招用審批手續(xù)辦理前完成,招用職位人員招用審批文件下發(fā)后,一律不再遞補。

四、其它事項

1.截止到2022年8月17日,有戶籍要求的職位,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碩士以上研究生除外)。請報考人員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2.已經(jīng)在行政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報考的,須書面征得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未滿首次簽訂合同規(guī)定年限的不得報考。

3.每位考生(身份證號碼)只能報考一個職位,請務必認真核對,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4.報考人員在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報名的,或以聘用資格作交易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5年內(nèi)不得報考我縣行政事業(yè)單位編外人員的處理。

5.對報考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備注的內(nèi)容等信息需要咨詢的,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用單位聯(lián)系,政策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

6.本次招用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總成績、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復檢)結果、入圍考察人員名單、擬招用人員名單等均在磐安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panan.gov.cn/)公示公告欄公布,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磐安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示公告欄查詢信息,有關事項不再另行通知。

7.報考人員對在磐安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示公告欄公布、公示的相關內(nèi)容(含本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nèi)向人力社保部門反映。聯(lián)系電話:0579-84662046。

8.疫情期間,報考人員參加考試必須嚴格遵循本次招用考試相關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附件4)。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diào)整,請廣大報考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磐安縣行政事業(yè)單位公開招用編外人員計劃表

2.磐安縣行政事業(yè)單位公開招用編外人員資格審查辦法

3.磐安縣編外人才儲備池管理試行辦法

4.磐安縣人事考試疫情防控指引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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