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湖州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21-03-27 01:39:23閱讀()湖州人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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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fā)〔2012〕194號)、《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等13部門關于做好退役軍人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工作的實施意見》(浙人社發(fā)〔2018〕112號)等有關規(guī)定和我市市屬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計劃招聘工作人員76名。招聘單位、崗位及具體要求等詳見《2021年上半年湖州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2019年、2020年畢業(yè)且在國家就業(yè)政策規(guī)定的兩年擇業(yè)期內(自2019年2月起算)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未簽或簽后依規(guī)撤銷,無社保繳費記錄,人事檔案仍保留在畢業(yè)學?;蚋骷壢瞬胖行?、就業(yè)指導中心、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可視同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

初次就業(yè)求職期相當?shù)牧魧W人員(2020年10月后畢業(yè),按畢業(yè)文書載明的時間認定),可視同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

列入國家統(tǒng)招計劃,由培養(yǎng)學校統(tǒng)一進行就業(yè)推薦和畢業(yè)派遣,按培養(yǎng)計劃于2021年畢業(yè),有初次就業(yè)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職攻讀學歷學位人員),可視同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

上述符合“可視同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范圍的,亦可選擇招聘對象為“社會人員”的崗位報名。

2.具有湖州市(含三縣,下同)戶籍或持有湖州市居住證(以2021年3月30日的戶籍地、居住證登記為準)的社會人員。個別招聘崗位戶籍不限。

3.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研究生畢業(yè)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不受戶籍限制。

4.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按社會人員報名應聘。

5.專設面向退役軍人招聘崗位的范圍對象:應征入伍時為湖州市戶籍的退役軍人或2021年3月30日戶口在湖州市的退役軍人。

上述人員中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社會人員須于2021年3月30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學歷證書;留學人員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招聘崗位需執(zhí)(職)業(yè)資格及面向退役軍人的,應聘人員須于2021年3月30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相關證書證明(報考面向退役軍人專設崗位的,需提供退役證或各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經驗的計算,截止到2021年3月30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證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2.愿意履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3.年齡一般要求在18至35周歲(1985年3月24日至2003年3月30日期間出生);報考面向退役軍人專設崗位的人員,年齡放寬至38周歲(1982年3月24日以后出生);部分崗位年齡要求為30周歲及以下(1990年3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按浙人社〔2013〕197號文件執(zhí)行;

4.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蓤髮I(yè)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結合《2021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用目錄》(附件2)進行審定,并負責具體解釋;

海外留學人員認證專業(yè)與國內專業(yè)表述不一致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相近原則審核并負責解釋;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應聘:

(1)現(xiàn)湖州市(含縣區(qū))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

(3)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規(guī)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

(4)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5)在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6)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學生(非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專升本、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3月24日9:00-3月30日17:00。

報名統(tǒng)一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個別自行組織考核的崗位另行報名,詳見附件1備注欄說明。

應聘人員須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tyzpwb/),完成誠信報考承諾,按崗位要求和網報平臺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上傳使用網報平臺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處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部分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印證材料(工作經歷除外)原件掃描件另發(fā)送至指定郵箱,詳見附件1。僅注冊不報崗位的,為無效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1個崗位。逾期系統(tǒng)關閉,不再受理報名。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21年3月25日9:00-3月31日17:00。

應聘人員登錄網報平臺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資格初審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三)繳費確認

時間:2021年3月31日19:00-4月2日17:00。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tyzpwb/)辦理網上繳費,繳納考試費100元。逾期不繳費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報考專設殘疾人職位的人員,免收考試費。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人數(shù)不足招聘計劃數(shù)開考比例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應聘該崗位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lián)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名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1年4月21日9:00-4月23日24:00。

已繳費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tyzpwb/)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要求參加筆試。

(五)筆試

筆試時間:2021年4月24日上午

筆試科目為:9:00-10:00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筆試內容范圍等參閱《筆試考試大綱》(附件3)。筆試成績通過指定網站進行公布。

(六)資格復審和面試

1.資格復審

在面試前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進行資格條件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居住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其他應聘崗位所需的印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人員按照應聘崗位對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在該崗位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本人未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2.面試

筆試總成績?yōu)閮煽圃汲煽兿嗉?。根據筆試成績按一定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人數(shù)1名的崗位按1:3確定面試對象,招聘人數(shù)2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確定面試對象。若出現(xiàn)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具體形式、日期等另行通知。

(七)體檢

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面試結束后,依據總成績,再按各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為先;若筆試成績也相等,另加現(xiàn)場復試。

體檢工作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應聘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八)考察

體檢結束后,按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規(guī)定執(zhí)行。

考察期一般不超過60天,自考察對象名單公示之日起計算。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放棄聘用資格的,經征求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在相應崗位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

根據考生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通過指定網站向社會公示7天。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問題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guī)定執(zhí)行。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1.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http://hrss.huzhou.gov.cn)、湖州人才網(http://www.hzhr.com)發(fā)布,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均在上述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2.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在報名初審、資格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3.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考核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4.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日內向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lián)系電話:0572-3398732,2021199。

5.招聘崗位信息敬請咨詢招聘單位或者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表。

附件:

1.《2021年上半年湖州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2.《2021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用目錄》

3.《筆試考試大綱》

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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