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池州市工會公開招聘社會工作專業(yè)人才公告

2023-03-28 17:00:00閱讀()池州人事考試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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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池州工會社會工作專業(yè)人才招聘工作,根據(jù)《安徽省總工會 安徽省民政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加強工會社會工作專業(yè)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皖工發(fā)〔2019〕31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三)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p>

二、招聘計劃

池州市工會社會工作專業(yè)人才公開招聘人員13人。(詳情見《2023年池州市工會社會工作專業(yè)人才招聘崗位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熱愛工會工作,了解工會相關法律法規(guī),有較強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

5.具有較強的文字處理、語言表達、社會活動、組織協(xié)調能力;

6.具有池州市常住戶口,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

3.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考試報名采用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wǎng)站為池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報名時間為2023年4月3日09:00至4月7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報考人員登錄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wǎng),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如錯填、手機關機、停機等原因造成無法聯(lián)系到考生本人,耽誤考試、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給予處理。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至4月8日16:00前可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查詢網(wǎng)上資格審查情況。通過審查的,不得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4月8日16:00之前可以修改完善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網(wǎng)上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于4月10日16:00前登錄池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按規(guī)定繳納筆試考試費用,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jù)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按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

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報考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的比例須不低于3:1,不滿足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4月11日12:00-16: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筆試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法律、管理、時政、寫作等知識,滿分120分。

筆試時間:2023年4月15日上午0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可于4月13日9:00至4月14日24:00從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站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為確保招聘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shù)線,達到60分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根據(jù)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和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1:3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最后一名如有數(shù)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并參加確定為資格復審人選。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及報名資格審查表,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

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guī)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由此出現(xiàn)人選缺額的,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按同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按規(guī)定繳納面試費用,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主要考查報考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業(yè)務素質能力、溝通協(xié)調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成績當場宣布。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的,設定面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shù)線,即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當日參加同一考官組面試的所有考生面試成績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考生最終成績按照“筆試成績×0.5+面試成績×0.5”計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數(shù),小數(shù)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jù)報考人員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報考人員最終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仍有同分的,根據(jù)擬聘崗位需要,增加崗位適應性測評等方式,綜合評價,擇優(yōu)聘用。

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7〕10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其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凡因弄虛作假或與報名資格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根據(jù)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公示期為5天。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市總工會組織統(tǒng)一培訓,培訓合格后由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xù)。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自愿放棄聘用的或者未在規(guī)定時間報到上班造成的缺額,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依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至少2年的勞動合同; 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管理與待遇

聘用人員由市、縣總工會和用人單位雙重管理。聘用人員薪酬待遇按工會現(xiàn)行同類人員執(zhí)行,即:基本工資2500元/月+年度考核工資/年,按規(guī)定交納五險一金。在本崗位上每工作一年增加基本工資50元/月。

五、其他事項

(一)考務安排、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等有關信息在池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站、池州市總工會網(wǎng)站陸續(xù)公布。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主管機關、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總工會負責解釋。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66-2088968

考務咨詢電話:0566-2617353

上述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附件:2023年池州市工會社會工作專業(yè)人才招聘崗位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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