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蕪湖市鳩江區(qū)應急管理局公開招聘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技術檢查員公告

2024-07-16 11:32:51閱讀()蕪湖人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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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鳩江區(qū)應急管理系統(tǒng)綜合行政執(zhí)法專業(yè)力量建設,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技術檢查員(以下簡稱技術檢查員)。蕪湖市勞動保障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受鳩江區(qū)應急管理局委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招聘技術檢查員10名,具體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等詳見《2024年鳩江區(qū)應急管理局公開招聘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技術檢查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工作認真負責,具有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等相關安全類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或者相關安全類行業(yè)領域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二級(技師)以上職業(yè)資格,或者注冊安全工程師等職業(yè)資格,或者從事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相關行業(yè)領域工作滿10年、實踐經驗豐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滿足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未滿18周歲或者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三)受過黨紀政務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監(jiān)察調查的;

(四)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五)在公務員、事業(yè)單位等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六)因違反管理規(guī)定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七)有嚴重個人失信行為記錄的或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八)與原用工單位無法解除勞動關系或者存在勞動糾紛的;

(九)與招聘單位及直屬單位工作人員具有直系親屬關系的;

(十)按照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十一)有其他不適合從事執(zhí)法技術檢查員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1.考生登錄蕪湖人才網——招考中心報名(網址: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點擊公告頁面右上角“去報名”)。請使用電腦端谷歌瀏覽器或360瀏覽器極速模式,手機端僅可查看信息??忌钚畔⒈仨氄鎸崯o誤,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給予嚴肅處理。

2.統(tǒng)一報名時間:2024年7月19日至7月24日17:00,逾期不再補報。

3.網上報名資格初審:于2024年7月25日16:00前對考生報考情況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資格,報考者可登錄或蕪湖人才網—招考中心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改報考其他職位;報名時間截止前未審查或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后未審查的,不得修改報考信息;審查未通過的,只可修改或補充相關報名信息及材料后重新按原崗位提交1次,不得更換崗位,限在2024年7月25日12: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將不再受理。

其中:(1)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2)報考崗位有工作經驗要求的,需提供歷年社保繳納記錄和單位開具的工作崗位及從事崗位年限證明或其他能證明工作崗位、從事崗位年限的文件;報考崗位有執(zhí)業(yè)資格或專業(yè)技術職稱要求的,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傳原件。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4.報名確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24年7月26日16:00前登錄蕪湖人才網—招考中心進行報名確認,并按規(guī)定繳納筆試考試費用(45元),逾期未完成網上報名確認并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經用人單位上級主管單位同意的緊缺崗位,取消、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數或放寬招聘條件延長報名時間,屆時將在蕪湖人才網官網公布。

5.筆試準考證下載??忌瓿删W上報名及資格審查后,請關注蕪湖人才網,下載筆試準考證時間及事宜將以公告形式發(fā)布。同時,請考生保持電話暢通,留意短信以及被攔截短信。

(二)考試

招聘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在考生自行下載的筆試準考證中詳細說明。

(2)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重點考察公共法律知識,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專門法律知識,行政執(zhí)法理論及實務知識以及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等內容,滿分100分。

(3)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資格復審公告將在蕪湖人才網招考中心-公告公示版塊公布(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請考生隨時關注。(請勿在“我的招考”頁面進行查詢)

2.資格復審

(1)請關注蕪湖人才網——招考中心公告,資格復審時間及事宜將以公告形式發(fā)布。面試入圍人員按照與崗位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參加資格復審,因考生放棄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面試入圍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面試入圍人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2)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等原件材料。

(3)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guī)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yè)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guī)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

(4)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和1份復印件。逾期不提供本人相關證明材料者,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5)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3.面試

(1)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需登錄蕪湖人才網—招聘考錄系統(tǒng)進行面試參加的確認并按規(guī)定繳納面試費用80元。面試通知單領取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在蕪湖人才網公布,請及時關注后續(xù)通知并保持通訊暢通。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單。

(2)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重點測試考生的專業(yè)能力和綜合素質,主要為組織協(xié)調、語言表達、綜合分析和解決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等突發(fā)性問題的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向考生公布。其中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當日參加同一考官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數,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

4.匯總成績

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6:4的比例合成計算綜合成績。上述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職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如綜合成績相同,符合崗位中優(yōu)先條件的,優(yōu)先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例如相同情況下,具備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優(yōu)先考慮。需在資格審核環(huán)節(jié)提供符合優(yōu)先條件的證明材料),同等條件下,以筆試成績得分高者優(yōu)先。若考生各環(huán)節(jié)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三)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在三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y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醫(yī)院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fā)〔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考察環(huán)節(jié)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若錄用人員在錄用公告發(fā)布后一個月內未及時到崗,視為自動放棄該崗位。

(四)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報市相關部門備案,在蕪湖人才網進行公示,按規(guī)定公示5天。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報批或備案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六、工資待遇

錄取后,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與蕪湖市勞動保障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至鳩江區(qū)應急管理局工作,待遇按鳩江區(qū)區(qū)直編外人員執(zhí)行。

七、紀律要求

要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招聘過程中違反公開招聘規(guī)定的行為要堅決予以制止和糾正,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八、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統(tǒng)一組織的筆試、面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2.考生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以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咨詢電話:0553-5850151(鳩江區(qū)應急管理局)

0553-3991379(蕪湖市勞動保障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監(jiān)督電話:0553-3880205

上述咨詢服務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蕪湖市勞動保障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6日

附件1:2024年鳩江區(qū)應急管理局公開招聘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技術檢查員崗位計劃表.docx

附件2:誠信承諾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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