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淮北濉溪縣農業(yè)農村局所屬事業(yè)單位校園招聘公告

2024-04-09 14:56:33閱讀()濉溪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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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縣農業(yè)農村局所屬事業(yè)單位濉溪縣農業(yè)科研試驗站主要從事小麥、玉米、大豆等農作物育種技術研究、新品種選育、試驗、示范及高產配套栽培技術研究等,是副科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因工作需要,擬招錄應屆高校碩士及以上畢業(yè)生5名?,F將有關招錄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的類別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有較強的組織和科研能力;遵紀守法,品學兼優(yōu),愛崗敬業(yè),吃苦耐勞;

3.所學專業(yè)符合崗位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間出生);

6.應在2024年7月前獲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

3.現役軍人;

4.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崗位信息表

招聘崗位 招錄專業(yè) 學歷 年齡 招聘人數
濉溪縣農業(yè)科研試驗站專業(yè)技術崗 作物遺傳育種、農藝與種業(yè)(小麥、玉米、大豆育種及栽培方向)、作物生物技術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歲及以下 5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過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一)報名地點及時間

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生推薦表、榮譽證書等復印件

報名地點:安徽農業(yè)大學農學院朝陽樓 202 會議室、安徽科技學院東辦公樓一層112室(農學院會議室)

報名時間:安徽農業(yè)大學2024年4月15日15:00—17:00

安徽科技學院2024年4月16日15:00—17:00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填寫《濉溪縣農業(yè)科研試驗站2024年校園招聘報名表》。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guī)范。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達不到1:3的,相應核減招聘人數;超過1:3達不到1:6的,全部進入面試;超過1:6的,先比選再進入面試。凡弄虛作假、其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二)面試地點、時間及形式

面試地點及時間:在安徽省淮北市濉溪縣舉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形式:采取半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邏輯思維、組織協調、專業(yè)知識等方面的能力。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參加面試人員的順序以當日現場抽簽的順序確定。面試滿分分值100分,低于70分不予錄用,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向考生本人宣布。

面試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畢業(yè)生推薦表原件參加面試。本次面試不收取費用,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三)體檢和考察

1.體檢人選確定

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面試成績相同的,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費用自理。

2.考察人選確定

體檢合格人選確定為考察人選。

考察工作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科研學習等方面的情況及表現。

(四)公示

1.公示

綜合考慮考生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濉溪縣人民政府(www.sxx.gov.cn)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2.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如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3.本次校園招聘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

三、待遇保障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guī)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一經聘用,除按規(guī)定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須在本單位服務期滿五年方可流動。

四、其他事項

(一)比選時以留濉意愿和獎懲情況等要素作為重要參考。未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不再另行通知。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一經發(fā)現考生存在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或不能按期獲得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等情況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三)咨詢監(jiān)督電話

政策咨詢:0561-6088399、0561-6082430

考務咨詢:0561-6088399

監(jiān)督電話:0561-6079011

濉溪縣2024年校園招聘領導小組

2024年4月8日

附件:濉溪縣農業(yè)農村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24年校園招聘報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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