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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21-10-08 17:02:00閱讀()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jù)《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fā)〔2016〕182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工作需要,經(jīng)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云南省教育廳直屬事業(yè)單位云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名。
一、招聘原則
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云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2021年公開招聘計劃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人員年齡計算截止2021年
10月1日。學歷為碩士研究生的人員,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86年10月1號以后出生);學歷為博士研究生的人員,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1981年10月1號以后出生)。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
3. 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和技能;
4.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普通招生計劃的應往屆畢業(yè)生;
6. 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2021年已錄取的博士及碩士研究生,均不得參加應聘。
五、報名程序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
1.此次公開招聘應聘人員統(tǒng)一在云南人才網(wǎng) (www. ynhr.com)進行報名,不接受現(xiàn)場、電子郵件、短信或來電報名。應聘人員按以下流程操作:
登陸云南人才網(wǎng) (www. ynhr.com)→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tǒng)提示填寫注冊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照的電子照片→填寫報名信息→仔細核對報名信息并確認后提交審核→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網(wǎng)上繳費→繳費成功后打印準考證。云南人才網(wǎng)地址:www. ynhr.com。
2.報名資格初審采用人工審核方式,審核報考者所填報名信息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其中,“專業(yè)”必須與報考崗位“專業(yè)要求”中所列出的具體專業(yè)名稱完全匹配。
(二)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1年10月18日上午09:00至 10月20日下午18:00;
(三)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10月19 日至10月21日;
報名資格初審由云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負責,應聘人員對于把握不準的資格審核方面的問題(如專業(yè)、研究方向領域等),可致電我單位的咨詢電話進行詢問。報考者的“專業(yè)”必須與報考崗位“專業(yè)要求”中所列出的具體專業(yè)名稱完全匹配。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均可參加考試。
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報名信息不再允許任何修改。請應聘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將相關信息核對無誤。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己負責。
(四)網(wǎng)上繳費和準考證打印
1.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須于2021年10 月19日至10月22日下午18:00期間完成繳費。按照省發(fā)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關于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進行繳費,每人繳費100元。
2.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成功的應聘人員于2021年10月28日上午09:00至10月29 日,登陸云南人才網(wǎng)(www. ynhr.com)打印準考證。
3.筆試時間:暫定于2021年10月30日舉行,具體日期地點詳見準考證。
(五)招聘計劃裁減
每個崗位的擬招聘人數(shù)與繳費人數(shù)比例應等于或高于1:3才能開考,未達到1:3的,取消招聘崗位或相應遞減招聘人數(shù)。招聘個別緊缺專業(yè)崗位工作人員未達到1:3開考比例的,報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批準后方可開考。招聘計劃裁減公告在云南人才網(wǎng)www. ynhr.com、云南省教育廳門戶網(wǎng)站(https://www.ynjy.cn)的公示公告欄目公布。取消崗位考生報名費將在報名結束,清賬完畢后,從原繳費渠道退還。
(六)有關要求
1. 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 網(wǎng)上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信息必須一致。報名時,應聘人員要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時所填專業(yè)須按照畢業(yè)證上的專業(yè)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yè)方向)。凡因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筆試結束進入面試前,招聘單位還將審核考生的相關報考資格及學歷等材料原件,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jīng)查實,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3.具有博士學歷學位(雙證齊全)的應聘人員,可直接進入面試,且不占面試比例,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
4.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報考人員應做好自我防護,考試前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避免健康碼異常,以便正常參加公開招聘。對瞞報、謊報人員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六、招聘程序
(一)筆試
1.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專業(yè)綜合基礎知識和教育基礎知識,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及出題范圍,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2.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名人員需憑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云南人才網(wǎng)的公示公告欄目公布。
3.參加了筆試但分數(shù)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對違紀情形有異議的人員可在筆試成績公布后3天內(含筆試成績公布當天)申請查疑。應聘人員在考試時攜帶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橡皮。
(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每個崗位根據(jù)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對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應聘人員的面試資格,并按照筆試成績由高至低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需提供下列原件查驗并留存復印件:
1.公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證書或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
2.設定了專業(yè)方向或所修課程要求的招聘崗位、畢業(yè)證書未注明專業(yè)方向的,還需提交所學專業(yè)及方向的課程成績單或研究課題證明材料或畢業(yè)論文,成績單中無招聘專業(yè)規(guī)定方向的課程或成績不及格的,按資格復審不通過辦理。
3.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崗位要求是中共黨員的需黨組織關系所在的黨組織出具黨員證明。對職業(yè)資格證或專業(yè)技術職稱有要求的須提供相應證書。
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時間、地點詳見云南人才網(wǎng)(www.ynhr.com)、云南省教育廳門戶網(wǎng)站(http://www.ynjy.cn)的公告通知。
(三)面試
根據(jù)資格復審結果,原則上按招聘計劃數(shù)和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具有博士學歷學位(雙證齊全)的應聘人員不占比例。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個別緊缺專業(yè)崗位,經(jīng)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批準后方可開考。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專業(yè)技能及適應崗位要求的業(yè)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等,面試分為專業(yè)技能測試和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
綜合成績=筆試×50%+面試成績×50% 具有博士學歷學位(雙證齊全)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各項成績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尾數(shù)四舍五入。
遞補面試人員。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動放棄的,按崗位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額遞補一次。如出現(xiàn)無人遞補或遞補后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情況,則相應調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面試時如出現(xiàn)考生缺考、違紀情況,其面試成績按零分計算,但該崗位招聘計劃不再調減。對因考生臨時缺考或違紀等情況導致實際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人數(shù)相等無法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低于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
(四)體檢
根據(jù)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從高到低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與考察人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進行計算。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以面試成績高者排前。
由用人單位組織擬聘人員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具體參照執(zhí)行人社部、衛(wèi)生部聯(lián)發(fā)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承擔。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應聘人員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的原則依次遞補。
(五)考察
考察主要針對擬聘用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與報名時填報情況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確定的擬聘人員在云南省教育廳門戶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舉報者應書面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存在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等情形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問題的人員,報經(jīng)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后,憑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聘用通知,由招聘單位通知被聘用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提供以下材料,辦理聘用手續(xù):
1. 在職人員應在入職前及時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若是復印件,審查單位應加蓋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實性及材料來源)。
2. 擬聘人員應提供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及崗位所需資格證書原件。
3. 崗位要求具備的其他條件證明材料。
4. 有工作經(jīng)歷的,提供養(yǎng)老保險轉移接續(xù)憑證原件。
擬聘人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或經(jīng)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聘用后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八)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yè)單位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招聘紀律
(一)對違反招考紀律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資格。
(二)遵守回避規(guī)定。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云南省教育廳機關黨委(人事處)全程參與紀檢監(jiān)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通過云南人才網(wǎng)、云南省教育廳門戶網(wǎng)站向社會發(fā)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因考試涉及環(huán)節(jié)較多,請應聘人員注意隨時關注網(wǎng)站公告。(二)本次招聘考試專業(yè)目錄參照《教育部專業(yè)目錄》執(zhí)行。
(三)應聘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報考人員將被視為違反誠信原則,由此帶來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六)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報名考試階段的一切違紀違規(guī)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考生的本次考試結果,還將影響考生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九、聯(lián)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0871-65183351;
網(wǎng)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71-63648723;
(二)監(jiān)督電話:0871-65198097。
附件:云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2021年公開招聘計劃表
云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
2021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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