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東省公安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

2024-11-05 15:32:15閱讀()燈塔-黨建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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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guī)定,按照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部署,現(xiàn)將2025年度全省公安機關面向社會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職位及計劃

2025年度全省公安機關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852名,其中,省級公安機關9名,市級及以下公安機關843名。具體招錄職位、錄用計劃、考試類別、職位要求資格條件等見公務員主管部門發(fā)布的招錄職位表。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報考省級公安機關的人員,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間出生),2025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報考的,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報考市級及以下公安機關的人員,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3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間出生),2025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報考的,以及報考公安機關法醫(yī)職位的,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8年11月以后出生);

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人員年齡為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9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除須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要求外,還應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對人民警察職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包括: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tài)異常等),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無色盲,無嗅覺遲鈍,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8,報考公安機關法醫(y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絡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shù)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范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看守所獄醫(yī)、網絡安全與執(zhí)法、痕跡檢驗、刑事技術等職位的,單側矯正視力不低于5.0;單側耳語聽力不低于5米等身體條件的要求。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者曾連續(xù)6個月以上在國(境)外留學、工作、生活,對其在國(境)外期間經歷和政治表現(xiàn)難以進行考察的,不得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報考涉密要害職位的,還應當符合相關要求。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公務員(參公人員)所在的同一招錄機關或用人單位,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回避情形的機關(單位)或相應職位。

三、組織方式

本次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具體程序辦法、有關規(guī)定標準,以及相關要求見公務員主管部門發(fā)布的招錄公告。

全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的面試工作由省級統(tǒng)一組織。各招錄機關在面試階段組織報考者進行心理素質測評,測評結果作為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的重要參考。面試結束后,各招錄機關將在指定網站發(fā)布體能測評公告,載明參加體能測評人員的名單、時間和地點,以及其他須知事項。有關考生需按規(guī)定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工作遵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等執(zhí)行,體能測評項目為3項,分別是“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縱跳摸高”。本次考試明確的警務技術職位免予測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項目。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能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體能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不計入報考人員考試成績。報考者不按規(guī)定參加體能測評的,實施機關有權終止其錄用程序。

體檢和考察工作按照公務員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政治考察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

四、錄用和試用

錄用人員在收到招錄機關的錄用通知后,按照有關要求辦理報到手續(x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取消錄用,并將有關材料存入本人檔案。

新錄用人民警察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對公示后無故放棄錄用的人員,招錄機關按規(guī)定程序將有關情況報公務員主管部門記錄在案。

新錄用的公務員(人民警察)試用期為一年,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間發(fā)現(xiàn)新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不具備公務員(人民警察)條件、不符合職位報考要求、不能勝任職位工作等情形的,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山東省公安廳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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