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市棲霞區(qū)人民法院編外人員公開招聘簡章

2023-05-02 22:37:52閱讀()南京市棲霞區(qū)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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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棲霞區(qū)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為文員。工作地點為棲霞區(qū)人民法院本部(堯佳路99號)或邁皋橋人民法庭、棲霞人民法庭?,F(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quán)利,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責任心和團隊合作意識強,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行為記錄;

3、具備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人員;

2、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組織或參加非法組織的;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3、曾受過刑事處罰(包括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治安處罰或信用懲戒的;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jié)論的;

4、曾受到開除公職、軍籍、黨籍、團籍、學籍等處分或曾被解聘、開除、辭退的;

5、直系親屬或?qū)Ρ救擞休^大影響的旁系親屬中有被判處刑罰的;

6、直系親屬在本院工作的;

7、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崗位、人數(shù)、職責及崗位要求:

招聘崗位:文員

招聘人數(shù):5人

職責:

從事審判事務性工作的輔助人員,在法官指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包括:負責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負責案件審理中的記錄和文書送達工作;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接待來訪、處理來信工作,協(xié)助審判人員進行調(diào)查以及對政策、法規(guī)的宣傳工作等;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資格條件:

1、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居住在南京;

3、同等條件下,獲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優(yōu)先錄用;

4、報考時計算機速錄技能100字/分鐘,正確率達到70%以上(正式錄用后再逐步提高)。

二、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招聘簡章公告

招聘簡章在南京市棲霞區(qū)人民法院官網(wǎng)(www.njqxfy.gov.cn)、南京市棲霞區(qū)人民政府官網(wǎng)(www.njqxq.gov.cn/index.html)、“南京市棲霞區(qū)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微信號:njsqxqrmfy)上同時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

此次招聘僅接受郵箱報名。應聘者登錄到南京市棲霞區(qū)人民法院官網(wǎng)(www.njqxfy.gov.cn)首頁點擊“2023年編外人員公開招聘”的圖標、“南京市棲霞區(qū)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本文末尾下載報名表。將填寫好的報名表及下列材料的電子版或掃描件以壓縮包形式發(fā)送至郵箱:3426804431@qq.com(郵件名稱:應聘崗位+本人姓名)。

2、報名時間

本次招聘報名和材料上傳時間為2023年4月22日9:00至2023年5月8日12∶00,節(jié)假日正常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3、報名必須上傳的材料

(1)報名登記表(Word版,插入電子照片)

(2)本人有效期內(nèi)居民身份證

(3)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如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

(4)學信網(wǎng)《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電子照片(含二維碼);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電子照片。

(三)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4月23日9:00-2023年5月8日17∶00。

2、資格初審采取線上審核的形式,嚴格根據(jù)簡章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進行審核。報考人員的信息填寫錯漏、資料上傳不全、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均視為資格初審不合格,請報考人員實時自查。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撥打簡章中的“招聘咨詢電話”陳述申辯。

招聘咨詢電話:025-83523705(報名周期內(nèi)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3、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人數(shù)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審合格人數(shù)未達到比例的,視情況調(diào)整招聘周期,調(diào)整招聘周期后仍未達到以上比例的,核減相應崗位的招聘計劃。

4、打印準考證:2023年5月10日前在個人發(fā)送報名材料郵箱,查詢并下載打印準考證(請統(tǒng)一采用白色A4打印紙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

1、考試方式及成績占比

文員考試分為筆試、技能考核和面試,總分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30%、技能考核成績占20%、面試成績占50%。

2、筆試和技能考核時間、地點

以準考證上信息為準。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nèi)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考試。未按準考證指定考試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3、筆試

(1)筆試內(nèi)容不指定考試教材,主要測試公共基礎(chǔ)知識、行政職業(yè)能力和法律基礎(chǔ)知識,側(cè)重考核法律知識運用。

(2)測試方式為閉卷,試卷滿分為100分,測試時限為120分鐘,合格分數(shù)為50分。

4、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方式為上機考試,重點測試文員計算機中文速錄的能力水平。

筆試、技能考核成績出具后于南京市棲霞區(qū)人民政府官網(wǎng)(www.njqxq.gov.cn/index.html),南京市棲霞區(qū)人民法院官網(wǎng)(www.njqxfy.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五)資格復審

1、根據(jù)招聘簡章確定的招聘條件,對入圍資格復審人員的年齡、學歷等進行資格復審,入圍資格復審人員須本人到場并如實提供個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1)根據(jù)筆試30%和技能考核20%測算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擬招聘人數(shù)1:5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成績相同的,均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

(2)若被通知人員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

(3)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以電話通知為準;被通知人員須在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參加資格復審,否則視為自愿放棄。

3、資格復審必須攜帶的材料:

本人簽字的報名表、本人有效期內(nèi)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含二維碼)、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電子照片、資格證書以及本人2寸免冠近照1張。(以上材料均需驗證原件并遞交復印件)

4、資格復審須由資格復審人員本人參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員當場領(lǐng)取《面試通知書》。

(六)面試

1、面試形式。采用半結(jié)構(gòu)化面試,通過對應聘者過往經(jīng)歷、個性特征、理解能力、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專業(yè)能力等方面的考察,判斷應聘者是否適合應聘崗位要求。

2、面試名單。通過資格復審人員。

3、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單》為準。

4、面試合格線為面試成績(100分制)的60%,面試成績低于合格線者無錄用資格。

5、整體面試工作結(jié)束后,總成績(筆試成績占30%、技能考核成績占20%、面試成績占50%)在南京市棲霞區(qū)人民政府官網(wǎng)(www.njqxq.gov.cn/index.html)、在南京市棲霞區(qū)人民法院官網(wǎng)(www.njqxfy.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七)體檢、考察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崗位招聘數(shù)1: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差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遇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面試成績?nèi)韵嗤瑒t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身體狀況良好者優(yōu)先錄用。體檢不合格者無錄用資格,并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人員參加體檢。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八)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方可錄用,若被錄用人員沒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崗或放棄,則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需通過體檢、考察后方可錄用。

(九)擬聘用人員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棲霞區(qū)人民政府官網(wǎng)(www.njqxq.gov.cn/index.html)、南京市棲霞區(qū)人民法院官網(wǎng)(www.njqxfy.gov.cn)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jiān)督。

三、勞動關(guān)系

對于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與指定的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然后派遣至南京市棲霞區(qū)人民法院相應崗位工作。試用期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三年。勞動合同期內(nèi),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guān)規(guī)定,繳納五險一金,繳費標準按照政策規(guī)定,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薪酬待遇參照南京市棲霞區(qū)人民法院同類人員標準執(zhí)行。按照政策規(guī)定享受年休假、加班工資、工會福利。

四、紀律和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棲霞區(qū)人民法院督察室的監(jiān)督下進行,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本簡章由南京市棲霞區(qū)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監(jiān)督電話:025-83523703

南京市棲霞區(qū)人民法院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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