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萬寧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2024-07-01 20:18:54閱讀()萬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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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萬寧市202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方案》精神,校園招聘未完成的崗位轉為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萬寧市2024年中小學教師校園招聘已結束,現將剩余55個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55名,具體招聘學校、學科崗位、人數詳見附件 1。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符合條件人員(其中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報考者不要求學位證)。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齡為 18 周歲以上、35 周歲以下。報名者具有副高級教師職稱的,年齡放寬至45周歲以下;具有正高級職稱或特級教師的,年齡放寬至48周歲以下。(時間計算截止公告發(fā)布之日);

3.所學專業(yè)與招考崗位一致,具備相應學科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除了2024屆畢業(yè)生外,其余報考者需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暫時無法提供教師資格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可個人書面承諾后報名;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應聘崗位對應學科及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的,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4.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其中報考語文學科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5.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心理等條件;

6.熱愛教育事業(y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教師職業(yè)道德,服從組織安排;

7.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

8.我市在編在崗教師不能報考(含特崗教師)。

9.本省范圍內的其他市縣在編教師報考必須持有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處于禁考期的人員;

(4)社會信用有不良記錄的人員、社會失信被執(zhí)行人、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或被認定為報考不誠信的人員;

(5)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 6 號令)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 號)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7)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人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8)未完成規(guī)定學習內容的結業(yè)生、肄業(yè)生;

(9)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能聘用者、不符合本次招聘條件者。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發(fā)布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初審、 組織考試、資格復審、體檢、政審考察、選崗、聘用公示、辦理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公告

公告時間:2024年6月29日至7月5日。

(二)報名

報名時每個考生只能選擇某個學段某個學科,后續(xù)再按照成績高低選崗。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6日8∶00至7月12日17∶00。

2.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考生登錄網站https://www.tianluehr.com/exam.html?$$id=1806155611638013954$$進行報名。考生要認真了解招聘工作公告,選擇符合條件的學科,及時準確地提交報名條件要求的材料進行報名,如因材料不全影響報名的,后果自負。

3.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前請認真閱讀招聘公告;

(2)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通訊不暢或無法及時聯系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需要上傳的報名材料如下(網上報名以 JPG圖片格式,大小不超過 2MB 為準):

①《報名登記表》(報考承諾人貼照片手簽后上傳);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③普通話等級證書(可延長至資格復審時現場提供);

④報考學科所需的教師資格證書;

⑤畢業(yè)證、學位證;

⑥職稱證書(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者);

⑦承諾書;

⑧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編人員);

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彩色照片。

有關說明:

1.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暫無法提供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的,需上傳有本人照片并加蓋院校系等公章的應屆畢業(yè)生證明(應屆畢業(yè)生證明應注明姓名、性別、學號、就讀院校及專業(yè)、學歷學位層次、將于2024年xx月畢業(yè)等內容,加蓋院系等公章并簽署日期。報名期間不能提供應屆畢業(yè)生證明的,可先提供學信網上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報告上作出承諾并簽署名字及日期。承諾內容可表述為:“因學校放假暫時無法提供應屆畢業(yè)生證明,現提供本人學籍報告,本人承諾該學籍報告及上述內容真實、有效,否則自愿取消報考資格。”)

2.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忌鶕€人情況報考相應學科,真實、全面、準確填寫相關信息,對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guī)定,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資格初審

由“工作小組”辦公室統(tǒng)籌安排工作人員對報考者統(tǒng)一進行資格審查。網上報名的人員,經初審符合招聘條件者,在萬寧市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名單。報考人數與學科招聘數量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 3:1,經初審資格符合條件的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工作小組”研究決定核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計劃。

(四)考試

社會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總分各為100 分,均劃定合格分數線,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照 6:4 的比例確定,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均并列的,實行加試一輪筆試,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形式。

筆試內容: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能力等知識,不指定筆試指導用書。

筆試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筆試合格分數線不低于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筆試成績和平均分數在萬寧市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告,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資格復審

①擬進入面試人選須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現場提交紙質材料,接受資格復審,核對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證件及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真實一致。未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者視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面試入圍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②資格復審要求原件審核后保留復印件退原件,證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

③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3.面試

根據招聘崗位及報考人數筆試成績,招聘崗位人數在10人以上(含10人)按1:2比例,招聘人數在9人以下的按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1)面試形式

以試講方式進行(包括課堂教學片斷以及回答專家提問等)。

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yè)知識面、教學技能、表達交流及綜合能力等。面試合格分數線不得低于60分,低于面試合格分數線者,不列入體檢、考察、聘用人選。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在萬寧市人民政府網予以公告,接受社會監(jiān)督。面試名單和時間、地點將在萬寧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4.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總成績通過萬寧市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

(五)體檢

考試綜合成績入圍人員作為擬聘用人選進行體檢。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 1∶1 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統(tǒng)一到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嚴格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六)政審考察

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在?;蚬ぷ?待業(yè))期間現實表現,包括報考人員的家庭情況、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工作表現及社會信用等的情況。

(七)選崗

1.經體檢、考察合格后,通知入選人員選擇崗位,崗位選擇按類別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進行。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沒有到場選崗或自愿放棄選擇權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2.擇崗當天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會議,否則視為自愿放棄錄用資格。擇崗結束后,需簽訂崗前協(xié)議,無特殊情況不能放棄崗位,如選崗后因個人原因放棄的,需承擔相關責任。擇崗后產生的空崗不再進行遞補。

(八)聘用公示

經體檢、政審合格的入圍人選,進行公示,期限7天。公示無異議者,經“工作小組”審核,報市政府批準后正式聘用。公示期滿后產生的空崗不再進行遞補。

(九)辦理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由市教育局將相關材料報送市人社局核準再呈報市政府審定,審定后由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相關部門及用人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四、聘用人員的管理和待遇

(一)確定為擬錄人員后,無故放棄錄取者,五年內不允許報考我市中小學教師崗位,應聘人員聘用后,相關職能部門按規(guī)定給予辦理相關工資、入編等手續(xù),實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單位崗位設置進行聘任,辦理相關轉正手續(xù)。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二)招聘人員聘用后,其工資和各項保障,根據單位機構性質,由市財政部門按財政預算納入核撥。

(三)聘用人員在我市最低服務期為6年(含試用期),在服務期內不得調出我市。

五、紀律和要求

(一)“工作小組”成員和參與招聘工作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須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 號令)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 號)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回避,同時嚴守工作紀律,做到認真、嚴謹,避免紕漏。

(二)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全體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須嚴守工作程序,接受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

(三)應聘人員在筆試、面試過程中須自覺嚴守紀律和規(guī)定, 嚴禁考場作弊,一經發(fā)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嚴肅處理,對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5 年之內不得參加我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

(四)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含試用期),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一經發(fā)現,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本公告未盡事宜,依照《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 號)文件精神執(zhí)行,實施過程中的具體問題由“工作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98-62229120、0898-66763726;報名系統(tǒng)技術支持電話:0898-66502261、0898-66502115

萬寧市202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小組

2024年6月28日

附件:1.萬寧市2024年教師招聘中小學教師(社會招聘)崗位表.xlsx

2.萬寧市202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doc

3.承諾書.docx

4.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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