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承德平泉市衛(wèi)健系統(tǒng)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公告

2024-04-30 08:45:40閱讀()平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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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承德市委組織部、承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承德市事業(yè)單位選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暫行管理辦法》(承人社〔2014〕2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公立醫(yī)院崗位空缺情況,經中共平泉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聘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3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公開選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yōu)聘用。

二、選聘方式

本次選聘采取公開選聘方式。

三、選聘崗位和條件

(一)崗位條件

選聘崗位32個。具體選聘崗位、選聘人數、選聘條件等詳見《平泉市2024年衛(wèi)健系統(tǒng)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崗位信息表》。

(二)選聘對象

2024年7月31日前畢業(yè)并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往屆碩士及以上學歷研究生。國(境)外留學人員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此次選聘崗位專業(yè)設置參照《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專業(yè)分類參考目錄(試行)》、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yè)目錄(2022年)》等專業(yè)目錄和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yè)目錄管理辦法》確定。

國內研究生畢業(yè)證書所列專業(yè)名稱應與報考所設崗位要求專業(yè)名稱相同。對于取得國外(境外)學歷學位的報名人員,應依照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為其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載明的專業(yè),按照專業(yè)名稱相近、課程基本一致原則予以資格審核。

本次選聘部分崗位用于專項選聘高校畢業(yè)生。

(三)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4月26日至2006年4月25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區(qū)間計算按此類推)。招聘崗位對年齡有具體要求的從其要求。

3.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和技能等條件。考生應于2024年7月31日前畢業(yè)并獲得與報考崗位條件相對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國(境)外留學人員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凡涉及到需要進一步確定時間的,具體時間計算日期截止到此次選聘公告發(fā)布之日。

具體崗位條件:詳見《平泉市2024年衛(wèi)健系統(tǒng)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四)部分崗位條件的說明

崗位條件中“高校畢業(yè)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tǒng)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4年高校畢業(yè)生。

(2)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離校時和在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畢業(yè)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yè)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yè))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學生(不含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

7.承德市轄范圍內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含試用期);

8.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乇荜P系包括《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第六條和《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所列情形;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四、選聘的程序

按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此次選聘不設開考比例。

(一)發(fā)布公告

2024年4月26日通過平泉市人民政府官網(http://www.pingquan.gov.cn/)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選聘信息。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了解具體考務工作安排。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實行網上報名、網上審查、每名考生在發(fā)布的選聘崗位中限報考一個選聘崗位。

2.報名網址:http://www.pqyingcai.com(平泉英才網)。

3.報名時間:2024年5月6日8:30至5月10日17:00。

4.網絡報名基本程序:

(1)考生開始報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選聘政策和擬應聘崗位條件,認真閱讀并同意《誠信承諾書》,然后按步驟進行具體操作。

(2)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必須承諾履行《誠信承諾書》,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在資格復審時,凡發(fā)現網上填報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應聘資格。

(3)網上報名須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號申請注冊,注冊后才能登錄報名系統(tǒng),進行填表和提交審核,密碼可修改,務必牢記并保管好。

(4)按《報名須知》填寫或選擇表項,上傳的電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則將被報名系統(tǒng)自動拒絕。

(5)考生“提交審核”后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修改。審核員24小時內會在報名系統(tǒng)上回復審核結果。“審核未通過”的,可根據提示的未通過原因,修改信息或改報崗位并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信息將不能再修改。

(6)考生務必牢記公告和網上公布的報名截止時間、打印《面試通知單》時間、面試時間、復核政審時間、體檢時間等重要時間信息,凡是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完成相關操作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同時,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保管好個人的證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被他人盜用和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三)現場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請關注平泉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按網上發(fā)布公告確定的時間、地點為準。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按照崗位條件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審核。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進入面試。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應聘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追究責任。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分組和《面試通知單》打印等工作另行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平泉市人民政府官網通知公告。

2.面試內容。

采取問題答辯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崗位基礎知識、崗位專業(yè)知識等水平和能力。

3.面試要求。考生于面試前按要求打印《面試通知單》(詳見具體公告),報考同一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個面試組和面試場次,各組考生入闈后抽簽決定面試順序。面試時考生只報自己的級別和抽簽號,不得報姓名。面試結束后立即離開考場,不得返回面試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議論。對違反規(guī)定的,取消面試資格或面試成績。考生抽簽時仍未進入候考室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面試規(guī)則。面試成績按體操打分法計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將其余評委的評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評委數(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評委的評分之和÷其余評委數),計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為確保引進質量,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為不合格,面試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且不能參與遞補。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當日統(tǒng)一公布,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五)確定體檢人選

根據選聘計劃,分崗位按照考生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生。如果考生面試成績出現并列,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烈士子女或配偶,學歷(學位)較高者,退役士兵,具有工作經歷或工作經歷較長者(以養(yǎng)老保險繳納時間為準、精確到月)。如以上條件均相同,都進入體檢、考核,根據體檢、考核結果由平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擇優(yōu)聘用。

(六)體檢、考核

1.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有行業(yè)標準的按行業(yè)標準執(zhí)行。

2.考核主要審核本人檔案和相關證明資料,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自律意識、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對考生本人有無違法違紀記錄,有無政治歷史問題等進行審查;并對其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復核。

對體檢、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動放棄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分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對遞補考生進行體檢、考核。

(七)公示

根據面試、體檢和考核等情況確定擬聘人選,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因各種原因取消擬聘人選聘用資格或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按崗位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對遞補考生進行體檢、考核和公示。

(八)聘用

1.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被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2.對公示反映存在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已聘用人員必須在本單位服務五年以上,方可流動。

五、信息發(fā)布和有關說明

1. 平泉市人民政府官網(發(fā)布所有與本次選聘工作有關的通知、公告):(http://www.pingquan.gov.cn/)。

2. 平泉英才網(網上報名、打印《面試通知單》):http://www.pqyingcai.com。

3.此次考試違規(guī)違紀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有弄虛作假,填報內容與選聘要求不相符的、提供不實、虛假信息、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5.凡考生未經同意且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辦理聘用手續(xù)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6、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的,在資格復審、考察審檔階段可提供學信網關于學籍、學歷、學位查詢信息,在2024年7月31日前須取得與選聘崗位條件相匹配的學歷、學位,而后辦理聘用、入職相關手續(xù)。因考生個人原因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取消聘用資格。

7.咨詢電話:0314-6065009(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8.請考生在報名時,務必填寫本人常用聯系方式,確保在選聘工作期間保持手機等通訊設備暢通。因通訊不暢錯過面試、考察、遞補等招聘環(huán)節(jié)的,自行承擔責任。

特別提醒:本次面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考前培訓班。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yè)單位選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面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平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平泉市2024年衛(wèi)健系統(tǒng)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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