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咸寧市法院系統(tǒng)招聘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公告

2023-06-19 17:33:20閱讀()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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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完善司法責任制改革相關配套措施,及時充實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咸寧市法院系統(tǒng)決定招聘(法院直接聘用,非第三方勞務派遣)一批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F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咸寧市法院系統(tǒng)7家法院共計劃招聘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37名,各法院具體的招聘人數、職位資格條件、政策咨詢電話等詳見《咸寧市法院系統(tǒng)2023年度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招聘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

2.報考人員年齡應在18周歲(含)以上,35周歲(含)以下(198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間出生)。

符合報考定向招聘職位條件的人員年齡放寬至45周歲(不含)(1978年6月以后出生)。

3.學歷。報考人員應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報名定向書記員必須符合下列其一條件:(1)在2018年9月14日(不含)前,以書記員或打字員(速錄員)身份招聘進入本法院;在資料審核認定截止時間前,在現書記員崗位且工作連續(xù)滿半年;(2)在2018.09.14(不含)前,招聘進入本法院,在資料審核認定截止時間前,在現書記員崗位且工作連續(xù)滿半年,在書記員崗位工作累計滿兩年。(資料審核認定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法院、檢察院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5.現役軍人、在職雇員制司法輔助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年應屆畢業(yè)的人員。

6.人民法院經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

7.有其他不適宜擔任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情形的。

(一)報名

1.查詢職位

報考人員可于本公告附件1查詢職位計劃。

2.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可在2023年6月19日9∶00至6月22日17∶00之間登錄湖北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咸寧市法院系統(tǒng)2023年度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招聘職位表》,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填寫誠信報考信息,如實并完整注冊個人基本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選擇合適職位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不能多頭報名,只可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網上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于2023年6月19日至6月23日期間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6月19日9∶00至6月22日17∶00期間,報考申請已提交尚未審查的和通過資格初審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冊信息或改報其他職位。所報崗位未通過審核的,可在報名時間內重新選報其它崗位。2023年6月22日17:00后,所有報考人員均不能再修改個人注冊信息或改報職位,請考生盡早報名,以免報名截止后因資格初審不通過而錯失考試機會。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考定向招聘職位人員需通過所在資格審查后,再在網上進行報名。審查通過人員在所在法院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由咸寧中院匯總轄區(qū)定向招聘人員名單,報省法院備案。

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負責,涉及職位公告中的專業(yè)、學歷、法院工作經歷、其他招錄資格條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關信息的咨詢,如有疑問請咨詢各招聘單位聯(lián)系人(附件2)。

4.打印準考證。本次招聘考試考生不繳費。通過報名資格網上初審的報考人員在6月29日9∶00至7月2日9∶00之間登錄湖北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和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

筆試、資格復審等環(huán)節(jié)均需持有筆試準考證(建議至少打印4份),請報考人員妥善保存。

(二)筆試

1.筆試范圍。考試科目為《崗位能力檢驗》,主要測試與雇員制司法輔助人員職業(yè)密切相關的、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素養(yǎng),原則上包括基本政治理論、法律基本常識與基本概念、文字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及其他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

2.筆試時間。筆試時間為2023年7月2日(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請攜帶黑色中性筆、2B鉛筆、橡皮等必要的文具,同時必須攜帶準考證、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缺少準考證、二代身份證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筆試。筆試開始30分鐘后未能按時到場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

(三)加分和最低合格分數線

報考人員可按下列條件在筆試成績中加上相應分數并按規(guī)定程序公開,具備多項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10分;2.因公犧牲人員的配偶、子女,加5分;3.脫貧戶及其子女加2分??忌P試考試成績與加分之和,為該考生的筆試成績。

筆試、速錄測試按百分制分別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體能測試實行二級制。筆試、速錄測試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體能測試不合格,不能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

筆試采取全省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時間考試的方式進行。社會公開招聘職位筆試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2;定向招聘職位筆試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1.5。達不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按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

(四)資格復審

職業(yè)技能測試前,達到規(guī)定競爭比例的職位,組織現場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由招聘法院依據考生筆試成績(含加分)高低順序,按照以下競爭比例確定。

資格復審另行公告,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

1.公開招聘職位入圍人員按1:3的比例,依據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對競爭比例達不到1:3的,招聘法院可視情況按照不低于1:2競爭比例確定。對仍然達不到1:2競爭比例的,招聘機關可視情在咸寧轄區(qū)法院、同一類型職位根據考生意愿進行調劑。參加調劑考生的筆試成績必須達到規(guī)定的最低合格分數線且符合擬調劑職位的資格條件。已經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均不得參加調劑。調劑入圍人員須由招聘法院組織資格復審。調劑后仍達不到規(guī)定競爭比例的,按比例核減、取消招聘計劃。

調劑職位另行公告。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

2.定向招聘職位入圍人員按不低于1:1.5確定。達不到最低比例的,按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

3.國家規(guī)定的艱苦邊遠地區(qū),公開招聘職位可不設置競爭比例。

凡放棄資格復審,或提交審查的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由招聘法院取消職業(yè)技能測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職業(yè)技能測試

職業(yè)技能測試包括速錄測試和體能測試。雇員制書記員參加速錄測試,雇員制司法警務輔助人員參加體能測試。速錄測試實行百分制,體能測試實行二級制。

速錄測試主要考察考生打字速度及正確率,測試內容為計算機中文錄入測試(看打)。打字速度不低于40個正確字/分鐘。體能測試標準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體能測試三個項目中,凡其中一項不達標,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

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職業(yè)技能測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未達到職業(yè)技能測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

職業(yè)技能測試時間、地點、測試成績計算方法等事項另行公告。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

(六)確定綜合成績

考生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折算。速錄測試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40%+速錄測試成績×60%。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

(七)考察、體檢

招聘法院按照職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若仍不能確定,則按職業(yè)技能測試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報考雇員制書記員職位的考生,以速錄測試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報考雇員制司法警務輔助人員職位的考生,按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根據考生性別,男子參加1000米跑,女子參加800米跑)的用時從少到多的順序確定。

1.組織體檢。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組織實施。考生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

2.組織考察??疾旃ぷ鲄⒄铡蛾P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組織實施。考察前,考生要提交個人自傳(1500字左右),考察組結合個人自傳,通過查閱檔案、個別談話、群眾座談、民主測評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工作表現、身體心理健康情況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報名資格進行復查,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要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立場、政治思想、政治品質和道德修養(yǎng),同時對考生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銀行個人征信記錄、法院被執(zhí)行人信息記錄等各類個人誠信信息進行核查。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時,由招聘單位根據用人需要報省法院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在報考同職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

(八)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

各招聘法院根據考察情況和考試成績、體檢結果等情況,擇優(yōu)確定各職位擬聘用人員。

(九)公示

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官網(http://www.xnszy.hbfy.gov.cn)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天(定向招聘職位還應同時在用人法院內部進行公示)。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應實名舉報,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十)簽訂勞動合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呈報省法院批準聘用后,用人單位和聘用人員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下訂立勞動合同(由市中級法院統(tǒng)一制作勞動合同書范本,用人法院參考制定),簽訂保密承諾書。首次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聘為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經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屆滿,符合相關規(guī)定,雙方愿意續(xù)聘的,可以續(xù)簽勞動合同。

(十一)遞補聘用。

遞補聘用僅面向報考公開招聘職位的考生。遞補聘用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31日。在此期間,若出現本年度已招聘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缺額的,招聘法院可選擇遞補聘用,遞補聘用人員的資格條件以報名時條件為準。

四、相關待遇

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享有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假日、年休假等權利,聘用單位為其辦理五險一金。勞動報酬原則上按照高于當地勞務派遣(合同工)人員平均工資水平的40%確定。工作滿一年的,經考核合格可發(fā)放一次性績效獎金。若后期薪酬標準調整,統(tǒng)一按新標準執(zhí)行。

五、相關事項提醒

(一)考生網上報名時務必留下兩種聯(lián)系方式(手機或固話),隨時關注湖北人事考試網、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的公告信息,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特別是資格審查、調劑和遞補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考生本人原因錯失聘用機會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仔細核對報考的職位、個人姓名、身份證號、考試科目等重要信息,避免錯失考試機會。

(三)準考證是參加筆試、職業(yè)技能測試、資格復審、體檢等工作需要出示的憑據,請考生妥善保管,遺失不補。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在招聘工作中,發(fā)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證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公告《職位表》(附件1)中所列的內容,由各招聘法院負責解釋(聯(lián)系方式詳見(附件2)。

附:1.咸寧市法院系統(tǒng)2023年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招聘職位表

2.咸寧市法院系統(tǒng)2023年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招聘工作咨詢及紀檢監(jiān)督電話

3.享受艱苦邊遠地區(qū)傾斜政策的縣(市、區(qū))

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5日

享受艱苦邊遠地區(qū)傾斜政策的縣(市、區(qū))(附件3).doc

咸寧市法院系統(tǒng)2023年雇員制審判輔助人員招聘工作咨詢及紀檢監(jiān)督電話(附件2).doc

咸寧法院系統(tǒng)2023公開招聘雇員制書記員職位表(附件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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