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信陽淮濱縣“減縣增鄉(xiāng)”公開選派人員實施方案

2022-03-20 23:39:09閱讀()淮濱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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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共信陽市委關于印發(fā)〈信陽市黨建統(tǒng)領基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信發(fā)﹝2022﹞1號)和《中共信陽市委辦公室、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淮濱縣鄉(xiāng)鎮(zhèn)和街道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信辦文﹝2019﹞88號)精神,結合鄉(xiāng)鎮(zhèn)和街道用人需求,落實“減縣增鄉(xiāng)”工作,經(jīng)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2022年擬選派870名縣直事業(yè)單位差額補助和經(jīng)費自理編制人員到鄉(xiāng)鎮(zhèn)和街道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為確保選派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選派范圍和條件

(一)選派范圍

縣直事業(yè)單位差額補助和經(jīng)費自理編制人員(正式工作人員),教師和醫(yī)護人員除外。

(二)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男性,55周歲以下,即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性:50周歲以下(干部身份),即1972年1月1日

以后出生;45周歲以下(工人身份),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年齡均以報考人員人事檔案記載為準。

4.具有正常履職所需要的身體條件;

5.具備選派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五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不符合原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中有關回避制度規(guī)定要求的;

5.國家和省、市另有規(guī)定不得選派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二、選派程序

選派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核、公示與選派等步驟進行。

三、報名方法和要求

(一)發(fā)布公告

本次選派公告在淮濱縣人民政府網(wǎng)(www.huaibin.gov.cn)進行發(fā)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選派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3月21日—3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報考人員到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指定的地點報名。

3.報名要求:①報名時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復印件(身份證年齡與人事檔案記載不一致的,需提供人事檔案相關復印件)、退役大學生士兵提供全日制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最近一次調資表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每張報名表貼2張)。②報名時填寫附件1《淮濱縣2022年“減縣增鄉(xiāng)”公開選派報名人員登記表》一式兩份。③報考人員按照選派鄉(xiāng)鎮(zhèn)(街道)崗位及要求報考,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崗位,并服從調劑。

4.資格審查:①報名資格審查由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進行初審,并填寫附件2《淮濱縣2022年“減縣增鄉(xiāng)”公開選派報名人員資格初審情況匯總表》(電子版一并報送),初審合格人員報名表和報名匯總表須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署初審意見并加蓋公章。②資格復審由縣紀委監(jiān)委、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集中審核,報考人員的報名材料由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統(tǒng)一上報,需提供相關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全部加蓋公章)、報名表、報名匯總表及匯總表的電子版,逾期不再受理。③資格審查貫穿選派工作全過程,凡弄虛作假或資格不符合選派條件的,取消選派資格。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參加筆試不受開考比例限制。資格審查合格者,領取筆試準考證。

資格復審時間:2022年3月21日-3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點:淮濱縣人社局五樓會議室。

領取筆試準考證的時間:2022年3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點:淮濱縣人社局五樓會議室。

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筆試準考證應妥善保管,以備后續(xù)環(huán)節(jié)使用。

四、考試

選派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筆試采用閉卷的方式進行,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試卷滿分為100分。

根據(jù)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的要求,凡報考人員少于或等于選派鄉(xiāng)鎮(zhèn)(街道)崗位數(shù)的,該崗位報考人員免除考試,直接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報考人員超過選派鄉(xiāng)鎮(zhèn)(街道)崗位數(shù)的,該崗位報考人員參加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一)考試內容: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一科,《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管理、時事政治、事業(yè)單位相關知識等內容。

(二)考試成績計算辦法:筆試成績即為最終考試成績,考試成績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三)加分規(guī)定:退役大學生士兵筆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選派。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考核

(一)根據(jù)各崗位報名情況,擇優(yōu)選派。報名人數(shù)未超過選派鄉(xiāng)鎮(zhèn)(街道)崗位數(shù)的,該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辦法確定考核對象。

(二)報名人數(shù)超過選派鄉(xiāng)鎮(zhèn)(街道)崗位數(shù)的,根據(jù)考試成績,按選派鄉(xiāng)鎮(zhèn)(街道)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對象,如同一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崗位出現(xiàn)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學歷層次較高者優(yōu)先的順序確定人選;如學歷層次也相同,則按參加工作時間較早者優(yōu)先的順序確定人選;如參加工作時間也相同,則按政治面貌中共黨員優(yōu)先的順序確定人選;如政治面貌也相同,則按照出生年月較早者優(yōu)先的順序確定人選。進入考核對象放棄考核或因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崗位缺額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三)參加考試且未納入考核對象的所有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選崗,等額遞補到選派鄉(xiāng)鎮(zhèn)(街道)空缺的崗位,納入考核。

(四)考核工作由縣紀委監(jiān)委、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各單位(部門)共同組織實施,考核內容主要為考核對象政治思想表現(xiàn)、工作表現(xiàn)和道德品質,同時查閱人事檔案及相關資料,進一步核實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有效。

六、公示與選派

根據(jù)考試和考核結果,按照選派鄉(xiāng)鎮(zhèn)(街道)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擬選派人員。擬選派人員名單將在淮濱縣人民政府網(wǎng)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按照有關規(guī)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

新選派人員在接到通知后,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到鄉(xiāng)鎮(zhèn)(街道)報到,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選派資格,責任自負。

七、待遇與管理

選派到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所屬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工資及其費用納入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享受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全供事業(yè)編制人員相同的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等。

選派人員設立三年過渡期,過渡期內,選派人員的人事工資關系由縣人社部門集中統(tǒng)一管理,專人做好調資、晉升等人事服務。考核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實施,并制定考評細則,進行公開評選,每年從選派人員中評選出1/3優(yōu)秀人員納入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全供事業(yè)編制,入編后人事工資關系及時轉到鄉(xiāng)鎮(zhèn)(街道)。

過渡期滿,年度考核合格的,人事工資關系轉到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理入編手續(x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恢復原編制和原待遇。

在過渡期內,選派人員不得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調動,其他單位不得以借調、幫助工作等方式將選派人員借出或調走。

八、工作要求

(一)廣泛宣傳。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扛起主體責任,把思想和行動統(tǒng)一到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上,切實做好“減縣增鄉(xiāng)”工作的組織領導,鼓勵廣大干部職工積極踴躍參與選派,到基層一線工作。同時做好政策宣傳,對符合條件人員做到應報盡報,并簽訂承諾書,確保不漏一人,對未納入此次選派范圍人員做好政策解釋。凡宣傳動員不足、審核把關不嚴不實、措施不力等造成不良影響的部門,將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認真組織。選派工作在縣“減縣增鄉(xiāng)”公開選派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和領導下,紀委、組織、編制、財政、人社等部門共同參與,縣委編辦、縣人社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各單位(部門)切實履行好對選派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和管理。

(三)嚴肅紀律。一是嚴肅工作紀律。選派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縣紀委監(jiān)委全程參與,加強對“減縣增鄉(xiāng)”人員選派工作的監(jiān)督,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嚴守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在選派過程中出現(xiàn)違紀違法行為的,將嚴肅問責追責。二是嚴肅保密紀律。要切實加強對選派工作重要文件、重要檔案資料的保管、封存,堅決杜絕發(fā)生重大失密、泄密事件。選派工作人員要嚴守保密紀律,嚴格執(zhí)行考試工作保密規(guī)定,落實保密措施,嚴禁泄密。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減縣增鄉(xiāng)”公開選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lián)系人及電話:

縣委組織部丁麗霞電話:18338696562

縣委編辦王文龍 電話:13663762143

縣委編辦李芷筠 電話:13193887568

縣人社局劉曉君電話:13949153058

附件:

中共淮濱縣委組織部中共淮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淮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3月18日

1.《淮濱縣2022年“減縣增鄉(xiāng)”公開選派報名人員登記表》

2.《淮濱縣2022年“減縣增鄉(xiāng)”公開選派報名人員資格初審情況匯總表》

3.《淮濱縣2022年“減縣增鄉(xiāng)”選派崗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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