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防城港市防城區(qū)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21-09-23 16:48:00閱讀()防城港人才網
推薦題庫

因工作需要,防城區(qū)人民檢察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辦公室文秘崗1名

崗位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4.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yè);

5.擅長攝影、視頻剪輯、動畫制作、新媒體運營、具備一定文字功底者優(yōu)先;

6.掌握崗位必需的業(yè)務技能;

7.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職責:

1.協(xié)助辦公室做好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

2.協(xié)助辦公室做好機關文電、會務等工作;

3.協(xié)助辦公室做好院領導的檢察政務、院重要工作安排、部署等工作;

4.協(xié)助辦公室做好與上級院、區(qū)委、區(qū)政府、有關單位的聯(lián)系、溝通工作;

5.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檢務輔助人員1名

崗位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4.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類專業(yè);

5.掌握崗位必需的業(yè)務技能;

6.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職責:

1.協(xié)助檢察官日常辦案工作;

2.負責案件的記錄和收轉登記、錄入復印、保管歸檔以及法律文書的校對、收發(fā)、轉遞等工作;

3.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參加非法組織活動的;

5.有配偶、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正被立案審查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齡、學歷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21年10月07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招聘工作程序及辦法

依據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公布簡章、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09月23日至10月07日止。

2.采取網上報名或郵寄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應聘者于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電子版打包發(fā)送至本院郵箱fcjcy@163.com。

郵寄報名:應聘者于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郵寄至防城港市防城區(qū)金花茶大道遠通上城路口入500米防城區(qū)人民檢察院政治部(郵寄的以郵戳為準),郵編:538021。

3.報名材料要求:《防城港市防城區(qū)人民檢察院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表》(見本公告附件1)1份,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有效證件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證件照1張。目前已就業(yè)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報名者,須提交原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

4.資格審查:本院將在報名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并電話通知通過初審的應聘者,未通過初審的不另行通知。報名材料恕不予退還。應聘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二)筆試

根據給定材料撰寫一篇議論文,測試應聘者的文書寫作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筆試當天應聘者須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備齊待查??荚嚂r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根據應聘者筆試成績,按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本院面試考核小組成員對應聘者進行面試考核。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按防城港市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應聘者參加筆試和面試時需掃碼測溫、佩戴口罩、查看健康碼,并提交疫情防控排查登記表(見本公告附件2)。14天內有廣西區(qū)外旅居史應聘者需出示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聘用單位通知擬聘用人員參加體檢并進行考察。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從其他應聘人員中擇優(yōu)遞補。體檢費用由聘用單位負責??疾鞎r,擬聘用人員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

(五)聘用

實行合同聘用制度,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并簽訂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簽。

(六)薪資待遇

檢務輔助人員應發(fā)月薪3613元。試用期滿后,單位及個人按照規(guī)定比例繳納“五險一金”,月薪按聘用單位已有規(guī)定逐年增加。依法享有國家規(guī)定節(jié)假日休假及其它福利政策。

本簡章由防城區(qū)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0770-3232596、0770-3263658。

附件1:《防城港市防城區(qū)人民檢察院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表》

附件2:2021年防城區(qū)人民檢察院疫情防控排查登記表

防城區(qū)人民檢察院

2021年09月23日

附件:防城港市防城區(qū)人民檢察院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表.xlsx

附件:2021年防城區(qū)人民檢察院疫情防控排查登記表.xlsx


掃一掃,手機繼續(xù)看
    特別聲明:文章多為招考官網轉載,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
    部分數(shù)據為彩果考試網(diethotels.com)收集整理,轉載或復制請注明出處!-彩果考試網-